【本報訊】油麻地天主教小學(海泓道)40歲男教師朱志華,疑對12歲補習女童生情愫,3年間涉在寓所與她性交逾300次,原於去年被罪成兼重囚10年,惟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時未有就「不被控告的行為」作出指引,上訴庭將被告的定罪撤銷,控方即日申請重審,但上訴庭認為女生證供就控罪發生時間多次出現不吻合,故頒令毋須重審,被告當庭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