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廣東新聞中心記者郭若溪深圳5日電】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近日表示,實施了近6年的深圳機關事業單位僱員9年不續聘的規定或將取消。根據新合同法,工作滿10年的員工可以享受到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待遇,這意味著考上僱員將有可能拿到機關事業單位的「長期飯票」。
該局負責人表示,現行《深圳市機關事業單位僱員管理試行辦法》2004年8月1日正式實施,按照規定,僱員的合同每一個僱用期最長不得超過3年;合同期滿後最多可按規定續簽2次,每一續簽合同期不得超過3年。這也就意味著,即便表現優秀,在工作滿3個合同期,也就是9年後,僱員將不得不「依法下崗」。
據了解,僱員與公務員是兩種不同的用人體制,公務員是國家計劃編制招考的國家工作人員,按照深圳市的戶籍人口比例來配備,目前深圳約有6萬公務員;僱員則是深圳市機關、事業單位在核定編制和員額內,以合同形式僱用的人員。其薪酬待遇遠低於公務員,對於絕大部分年輕的僱員而言,除非是某行業的頂尖人才,並取得副高以上職稱,否則只能游離於初級與中級之間,做一名普通僱員,晉陞通道狹窄。
該局負責人表示,由於新的勞動合同法在2007年出台,而現行的僱員管理制度是2004年的政策,關於僱用合同期限問題,有關部門將按照上位法的規定,提出修改意見,按程序做出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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