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隨著新高中課程推行,會考及高考成為歷史,一名市民趁末代會考放榜前夕入稟高院,就考評局決定在明年及2013年舉辦最後一屆會考及高考申請司法覆核,指考評局有關決定違憲,要求法庭頒令考評局按《基本法》續辦2個考試。
沒有律師代表的申請人吳永雄(譯音)親自入稟,他在申請書中未有透露自己是否會考生。
申請人將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列為答辯人,他於申請書中指考評局為法定團體,批評考評局早前決定於明年為自修生舉辦最後一屆會考,提供22個科目,以及於2013年為自修生舉辦最後一屆高級程度會考,並要求法庭根據《基本法》第39條及136條,下令考評局繼續舉辦2個考試。根據《基本法》第136條,特區政府要在原有教育制度的基礎上,自行制定有關教育的發展和改進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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