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據《廣州日報》10日報道:個體商人試圖坐享齊人之福,理由是:老情人跟了他十幾年,年輕嬌妻也跟了他三年多,兩邊都無法割捨,所以不如換一個大一點的房子,大家一起住。偏偏比他小20來歲的嬌妻不同意,因為她無法忍受與另外一個女人共處一套房子,分享同一個老公,不僅如此,她還準備舉報老公重婚,因為她手頭有老公與「情敵」的結婚證。另一個「她」也不幹了,她覺得自己付出了十幾年的感情,又與男子共有多套物業,是真正的「妻子」,對手不過是「圖謀我們夫妻財產」。
今年28歲的阿薇是雲浮新興縣人,長相清秀。2007年初,她認識了做飾品生意,比她大20歲的個體戶韋某,2007年下半年起,阿薇與韋某租住在羅衝圍,年底懷孕。2008年5月,他們正式在雲浮註冊。
齊人欲三人眠
阿薇表示,去年12月一個早晨,「我剛進家門,後面衝進來一個中年女人,對我又打又罵。她自稱是我丈夫的多年情人,對我喊『要打到你離婚為止』,還說『我有2,000萬元,用100萬元買得起你』。」阿薇說,韋某那時才跟我坦白,他和這個蔡姓女人在一起10多年了。
4月中旬,在韋某的默許下,蔡女士住進了他們在富力半島的房子內,韋某定下規矩,每周一、三、五睡蔡女士的房間,二四六睡阿薇的房間。「他還跟我說,打算改天買張更大的床,3個人一起睡。」阿薇說。
阿薇帶來了兩份結婚證複印件。第一份是阿薇與韋某的結婚證,登記日期是2008年5月8日,註冊地在雲浮;第二份是蔡女士跟韋某的結婚證,登記日期是2010年6月19日,註冊地在廣州。她決定舉報丈夫重婚。
而事件另一位主角蔡女士表示,她跟韋某共同生活了16年,他們一起做生意,互相扶持,雙方名下有多個物業,「是真正意義上的夫妻」。蔡女士認為,阿薇是看上了自己和韋某的財產。
韋某則希望阿薇回家,「到時換一間大屋,就可以一起住了。」
律師:已涉嫌重婚
廣東安華理達律師事務所的劉延宇律師表示,從刑事角度而言,阿薇跟韋某結婚在前,屬合法婚姻。韋某跟蔡女士結婚在後,肯定犯了重婚罪,至於蔡女士的重婚罪嫌疑,則要看她在註冊前是否得知阿薇與韋某的婚姻關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