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男子徐某,夥同他人利用普通絲網冒充「高分子聚能膜」,並虛構有買家向港商高價收購所謂的「高分子聚能膜」的事實,誘騙港商購買上述貨物從而詐騙其財物16餘萬元人民幣。日前,徐某被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起訴至法院,法院一審判決其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罰金2萬元人民幣。
廣州市天河區檢察院指控,2005年12月至2006年7月期間,徐水樹夥同他人以虛構的湖北省天翔實業總公司(以下簡稱天翔公司)名義,利用普通絲網冒充「高分子聚能膜」,預先派人假冒買家向港商高價收購所謂的「高分子聚能膜」,並預付少量訂金誘騙港商向天翔公司訂貨,然後要求港商到廣州取貨並預付部分貨款。2006年6月30日,由被告人徐水樹冒充買家、同黨假扮賣家,騙取被害人時某預付貨款港幣15萬元(折合人民幣154,413元)、人民幣6,500元。 ■本報廣東新聞中心記者 敖敏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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