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於立法會補選中落敗的林依麗,因虛報遭大廈保安員非禮被裁定罪成,被判入獄2個月、緩刑18個月。裁判官在判刑時強調,是案案情嚴重,有人「顛倒黑白是非」,未有考慮保安員或會被定罪而飽受冤屈,行為不負責任,但考慮到被告只是「一時衝動下失去理智」,故判處被告緩刑。林依麗聲稱會上訴。
控方案情指出,林依麗與男同事何家權(22歲)涉嫌於今年4月10日,在油麻地富裕台寓所地下偷竊業主立案法團通告,其間與保安員發生衝突,林依麗事後虛報保安員非禮她。裁判官相信保安員與林有身體接觸,甚至曾觸及到林的胸部,但考慮到林的性格與之前在另一次聲稱被非禮事件中的反應,認為林是心知肚明知道該觸碰不能構成非禮,她聲稱遭非禮的行為不能令人相信,遂裁定她虛報有人犯罪罪成,但2人的偷竊罪名不成立。
林:非包侄女 準備好坐監
林依麗昨日開庭前自稱有備而來,「我已準備好坐監,你知啦,我又不是包致金侄女!」其辯方律師則在庭上求情時稱,林去年曾接受坐骨神經的手術,現仍要覆診,她為人樂善好施,每月向逾100名長者派發免費米,而與林依麗相識數十年的立法局前主席黃宏發,亦表示相信林日後會「戒衝動」。
官指有人顛倒是非 案情嚴重
裁判官在判刑時指,是次事件並非一場「普通鬧劇」,強調案情非常嚴重,涉及有人「顛倒黑白是非」,尤其非禮屬容易作出的指控,林依麗未有考慮保安員或會被定罪而飽受冤屈,實為不負責任之舉,但裁判官接納林依麗只是一時衝動、失去理智,而且並非完全無中生有,遂決定以緩刑處理。
林依麗在散庭後聲稱,自己已就定罪申請上訴,又表示會繼續為香港女性發聲,並稱女性在遭人侵犯時一定要大叫「非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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