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被指注射消脂針時使用未註冊藥物的西醫杜振峰,本周三向高院聲稱醫委會拒納病人聲明作證供不當,成功將紀律聆訊押後;惟案件峰迴路轉,醫委會昨披露涉案美容院的董事正是杜母,而職員也將頂證杜負責注射,高院批評杜未有披露關鍵資料,撤銷其司法覆核許可,原定下周三的紀律聆訊如期展開。
醫委會發言人昨對法庭判決表示歡迎,希望判決可以釐清杜振峰的關注。
杜振峰醫生涉於5年前替一名女病人注射消脂針時,使用未在本港註冊的藥物,杜與女病人經調解後於今年6月庭外和解,女病人簽署聲明表示無法百分百確認當日替她注射的是杜振峰,杜要求將該聲明納入紀律聆訊的證供遭拒絕,遂申請司法覆核。
母親是美容院董事及股東
醫委會代表昨指出,涉案美容院職員指控當日乃杜負責診治,而杜母更是美容院的董事及股東,法官始知杜原來未有向法庭披露關鍵資料,認為法庭在此情況下不應干預紀律聆訊,故撤銷杜的司法覆核許可,並判他支付醫委會3.6萬元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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