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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調高土地增值稅預徵率,將加大開發商資金壓力,捂盤惜售的情況將會減少,但不會直接導致樓價降低。圖為廣州一較大住宅樓盤聚集區。 網上圖片
——預徵率倍增 業界指加重開發商壓力
【本報廣東新聞中心記者古寧、沙飛2日電】國家有關調高土地增值稅預徵率的政策正式在廣州落地。廣州市地稅局日前發佈通知,從今年7月1日起到2011年6月30日止,房地產開發項目土地增值稅預徵率普通住宅類由原來的1%調整為2%,非普通住宅從2%調整為3%,別墅從2%調整為4%。業內專家認為,此舉將加大開發商資金壓力,捂盤惜售的情況將會減少,但不會直接導致樓價降低。
國家稅務總局於今年6月份下發《關於加強土地增值稅徵管工作的通知》,廣州此次推出新政便是落地相關政策。根據廣州市地稅局發佈的《關於調整我市土地增值稅預徵率的公告》,廣州市房地產開發項目土地增值稅預徵率全面上調,其中住宅類項目中,普通住宅調整為2%;非普通住宅3%,別墅4%。生產經營類項目中,寫字樓為2%,商業營業用房和車位為4%。而經濟適用房等仍不實行預徵土地增值稅。
申報時間由季改為月
廣州市2004年實行土地增值稅預徵。從2008年1月開始,廣州規定,房地產開發項目土地增值稅預徵率為普通住宅1%,其他商品房2%,經濟適用住房(含解困房)和限價商品住宅不實行預徵。業界人士表示,廣州市土地增值稅新政所涉及到的房地產開發項目預徵率基本上翻了一倍。而且,對於開發項目的類型也有了更為清晰的界定,從原來的三種類型擴展到了四種,首次明確了別墅、商業營業用房和車位的預徵率。
此外,此次新政還對土地增值稅的申報時間作出了修改,從原來的按季度申報預繳土地增值稅改為按月申報預繳,申報期為次月15日前。有關人士表示,這意味廣州房地產開發商原本在今年10月份預繳的土地增值稅要在9月份提前繳納,「申報時間縮短到按月申報,無疑將佔用開發商的流動資金,對資金鏈產生影響」。
合富置業首席分析師龍斌也表示,政策對開發商的資金影響最為明顯,將對開發商資金回籠起促進作用,特別對現金流不寬鬆的企業來說影響更大。這會引導開發商更加積極地回籠資金,「捂盤惜售等情況會少一點」。不過,單憑土地增值稅預徵率的調整,不會對樓價產生特別大的影響。
不加強清算或減弱效果
不過,廣州此次出台的土地增值稅新政並未對清算環節進行修改。市場專家認為,國家稅務總局的要求除硬性規定了預徵率外,也強調提高清算水平。而以土地增值稅作為調控房地產市場的措施之一,其實關鍵還在清算工作。
廣州地產專業人士韓世同表示,對於廣州出台的土地增值稅新政,提高土地增值稅預徵率對房地產市場的影響是肯定的,但僅僅提高預徵率不加強清算,土地增值稅的調節作用會大大減小。他認為,土地增值稅的預徵是按照項目竣工結算前出售商品房所取得的收入計算,在市場好的情況下,開發商可以將這部分成本轉嫁給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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