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24歲青年獨自駕車到青衣海邊空地,並越過鐵絲網連人帶車衝落海,但青年獲救後情緒激動,再度跳海自殺,最後由水警救起。有懲教署監管令在身的該名青年獲救後,為隱瞞真正身份,向警員提供其二哥的個人資料,昨於屯門法院承認誤導警員罪名,解釋為逃避懲教署重召而犯案。
認罪的被告葉溢健(24歲),任職送貨員、月入8千元,有盜竊及藏毒等8項不雷同案底,昨被押解至屯門法院應訊,期間未見其家人出現。他被控於本月1日在青衣青馬大橋觀景台近牛角灣海邊空地,明知地提供虛假資料,即屬於其二哥的個人資料,以誤導警長秦潤豪,案件押後至本月20日判刑,以索取被告感化和戒毒所報告。
案發時仍受懲教處監管
據知,被告於2009年因藏毒被判入戒毒所,至案發時仍受懲教處監管。裁判官指被告為逃避懲教署重召,向警方提供虛假個人資料,案情嚴重,適合判以短期監禁,但考慮到被告在情緒困擾影響下犯案,加上被告認罪,故押後先索取報告,了解其背景後才作判刑。
案情指,一名釣魚人士在案發日下午約2時,目睹被告連人帶車衝落海,附近小船把被告救起,但他情緒激動,再度跳海自尋短見,最終獲水警救起。
事後向警稱遺失身份證
被告事後向警員聲稱遺失身份證,並提供其二哥的個人資料,遭警方調查後揭發他隱瞞身份。被告於警誡下否認自尋短見,聲稱於案發日清晨6時,獨自駕駛友人的座駕到案發地點看日出,期間卻睡著,清醒後因踩錯油門而墜海,獲小船救起後,再度意外地墜海。由於不想被懲教署重召,因此提供其二哥的個人資料隱瞞身份。警方於調查時找不到車主,但根據車牌資料,查出車主姓溫,惟到其登記地址調查時,卻發現車主並非在該處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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