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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辦稱「願意返還」 但須等「阿扁獲釋後」
【本報訊】綜合報道:2008年陳水扁卸任時,傳出私自帶走大量機密文件,陳水扁辦公室日前行文「總統府」,表示願返還20箱文件,但開出「阿扁釋放後親自處理」的條件;府方要求扁辦依法返還,扁辦不理,「總統府」考慮對陳水扁提出控告、取回該批資料。
「總統府」發言人羅智強7日晚表示,陳水扁辦公室日前曾來函告知,扁辦有「從『總統府』攜出的文件」20箱,為此,「總統府」曾兩度行文扁辦,要求扁辦發還這批文件,但扁辦表示必須等到陳水扁被釋放後才能處理。
扁涉違反多項法例
羅智強表示,由於事涉「國家」文件檔案保全,府方已邀請法律專家開會商討,認為可能涉及違反檔案法、公務人員服務法、刑法公物侵佔罪,以及「國家機密」保護法等問題,「總統府」因此決定,將全案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同時考慮對陳水扁提出控告、取回該批資料。
對此,黨政人士表示,根據「國家機密保護法」規定,只要這20箱文件內「有一份屬機密件」,包括陳水扁、扁辦幕僚都有觸法之虞,「絕對躲不掉」。
「A走」密件或不只20箱
國民黨立委邱毅曾公開指控,被阿扁「A走」(偷走)至少449件機密檔案,其中有屬於「極機密」等級,應該不只有20箱。邱毅更認為,陳水扁拿走機密資料準備出書,「總統府」當然要提告,除了要拿回機密資料,更可以申請假處分,查扣陳水扁可能泄密的新書。
不過,陳水扁辦公室主任陳淞山對於「總統府」打算提告,態度強硬。他聲稱,「要提告就提告」,法律是一回事,但他必須遵照陳水扁的意思。
他透露,扁幕僚本周將赴台北看守所當面請示,再由陳水扁下達最後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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