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索K」的士司機於4個月內分別於有客及無客的情況下,於的士內吸食「K仔」而2度被捕,司機早前在東區法院承認4項控罪,昨被判入獄8個月及停牌1年。被告盧志堅(34歲),早前承認1項危險駕駛、2項在藥物影響下駕駛及1項藏毒罪,控罪指他於本年5月15日於吸食「K仔」後及在載客情況下於中環民光街駕駛;另在8月16日,於西灣河耀興道在無客情況下「索K」,且在藥物影響下駕駛。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有藏毒案底,但無毒癮,今次是因為2歲兒子患病及與太太不和的壓力下,才會再次吸毒。另案件中沒有人受傷,較一般危駕罪行輕微,希望判以感化令。法官判刑時指,被告於2002及2003年有藏毒紀錄,雖然被告並非癮君子,但他對事件未有反省,是極不負責任的司機,且在開工時吸毒,比醉駕更嚴重,吸毒後可影響個人判斷,或會造成幻聽,對道路使用者是不負責任態度。且被告在保釋期間又犯同樣罪行,令案情更加嚴重,必須監禁,故判他4項控罪共入獄8個月及停牌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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