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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魯木齊房地產開發(集團)有限公司長期資助達阪城區東溝鄉中心小學兩名少數民族貧困學生
責任是一種動力,是一種使命,是個人和企業發展的驅動器,個人因責任而生活更加精彩,企業因承擔社會責任而發展和成長更快。
在烏魯木齊房地產開發(集團)有限公司看來,社會責任是他們與生俱來的擔當,四年間,他們始終積極承擔起國企的社會責任。
按照烏魯木齊市長吉爾拉.衣沙木丁關於「利用廉租住房管理解決低收入人群就業、讓住戶自己管理自己」的指示精神,同時為了體現市委、市政府對低收入人群的關懷,烏魯木齊房地產集團決定:廉管中心管理人員由集團派駐,工作人員在廉租房小區住戶中擇優選聘,對象以中心管轄小區的低保、低收入、下崗等人員為主。
廉管中心實行「公管、自治、自助」原則,在嚴格遵循《勞動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實行末位淘汰制,激發聘用人員的工作積極性,確保物業管理水平,打造集團的優質服務品牌。這不僅降低了廉管中心運營成本,還為低收入人群提供就業機會,體現了市委、市政府對弱勢群體的關愛,可謂一舉三得。
自烏魯木齊房地產開發(集團)有限公司機關黨支部2009年5月開展為少數民族貧困生捐資助學活動以來,廣大黨員不僅踴躍捐款捐物,更是時刻把集團捐助的兩個維吾爾族孩子的生活冷暖記在心上,專門安排兩位黨員代表不定期地向捐助對象祖拜旦及艾孜買提江的班主任了解孩子的生活和學習近況。在得知孩子們冬季急需冬衣禦寒時,機關黨支部的全體人員立即為兩個孩子捐來了包括羽絨服、毛衣、毛褲、旅遊鞋等過冬服裝,並專程送到兩個孩子手中。
同時,在得知勝利路75號公房住戶艾買提江愛人又因病長期住院,一家生活拮据,以至於無力承擔拖欠兩年的房租,在這種情況下,還收養了一名漢族小孩,烏魯木齊房地產開發(集團)有限公司房管中心全體幹部員工看在眼裡、記在心上,深受感動,自發捐款1185元,為艾買提江繳納了拖欠的房屋租金。2009年7月份,艾買提江將一面印有「人民好公僕,百姓貼心人」的錦旗送到烏魯木齊房地產開發(集團)有限公司,以表示集團公司房屋管理中心對他長期以來無私捐助的感激之情,他眼裡含著淚光,不停地說:「你們真是人民的好公僕」。
一直以來,烏魯木齊房地產開發(集團)有限公司在集中精力將企業做優、做強、做大的同時,積極履行國有企業職責,熱心社會公益事業。為積極響應政府倡導的「藍天工程」,為首府的節能降耗以及環境治理作出積極的貢獻,集團自籌3000餘萬元對老舊公房進行節能改造,改造面積達18萬平米,其中中德技術合作操場巷小區項目獲全市既有建築節能改造示範工程優秀獎。
實際上,烏魯木齊房地產開發(集團)有限公司經常無償幫助公房住戶清理、疏通、維護管道,每年僅疏通費用投入高達幾十萬元的公益行為,在轄區的市民中深受好評。
面對全球金融危機的爆發,烏魯木齊房地產開發(集團)有限公司沒有像一些社會企業那樣用裁員來應對危機,不但如此,2009年年初,集團公司董事長孫淑珍面對全體幹部、員工鄭重承諾:集團公司在應對經濟危機、推動企業改革發展的進程中,將進一步解放思想,創新思路、迎難而上,再創新高,不裁員、不降薪,以良好的經濟效益回報社會,回報員工。
除此之外,集團公司還先後向「5.12」汶川地震、「7.5」事件受害群體、公安幹警和武警官兵、城市雕塑、社區維穩基礎設施建設捐款達200餘萬元,為構建首府和諧社會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2010年4月,在中國房地產協會組織召開的2010年品質地產發展論壇頒獎大會上,烏魯木齊房地產開發(集團)有限公司作為新疆地區唯一獲獎的房地產企業,集團公司和公司董事長孫淑珍女士分別被評為「中國房地產最具社會責任企業」和「中國房地產優秀企業家」,為新疆的房地產行業贏得了榮譽。
實際上,烏魯木齊房地產開發(集團)有限公司在從無到有、從小到大、由弱到強、不斷發展壯大的歷程中,始終不忘將發展成果惠及各族幹部職工、回報社會。在做好企業內部困難職工、特困家庭幫扶的基礎上,盡最大努力幫助社會困難群體。
在烏魯木齊房地產開發(集團)有限公司看來,積極解決人民群眾的利益訴求,協助市委、市政府解決好民生問題,是作為國有企業的神聖職責和優良傳統。烏魯木齊房地產開發(集團)有限公司作為國有獨資企業,既要承擔經濟責任,也要承擔政治責任,還要承擔社會責任。一直以來,烏魯木齊房地產開發(集團)有限公司堅持在承擔責任中發展,在發展中更好地履行責任,實現了員工價值、企業利益和社會效益三者綜合效應的最大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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