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離婚手續涉及兩個概念,協議離婚和法院判決離婚。
A 協議離婚
雙方帶備下列文件到內地一方的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記部門辦理:
——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男女雙方的結婚證
B 法院判決離婚
如屬單方面要求離婚,或者雙方未能就子女贍養責任、夫妻之間的贍養、財產處理等方面達成協議,又或者一方因下落不明的情況,在內地一方的戶口所在地法院或暫住一年以上的住地法院提出申請。■香港文匯報記者 古寧廣州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