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期 事項
1979年3月5日 國務院批覆同意廣東省寶安縣改為深圳巿,以寶安縣的行政區域為深圳巿行政區域,下轄羅湖、南山、松崗、龍華、龍崗、葵涌等6個區,總面積2,020平方公里。
1979年11月26日 中共廣東省委、革命委員會決定,將深圳巿改為地區一級的省轄巿,直屬廣東省領導。
1980年8月26日 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批准《廣東省經濟特區條例》,深圳經濟特區正式成立。
1983年7月 新中國的第一張股票「深寶安」在深圳發行,標誌深圳第一家股份制企業誕生。
1985年7月 中國科學院與深圳巿聯合創辦了中國第一個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深圳科技工業園。
1991年7月3日 深圳證券交易所正式成立,成為中國內地兩大證券交易所之一。
2000年4月 國務院批准成立深圳出口加工區,成為國家首批15個出口加工區之一。
2004年8月16日 國務院批准成立鹽田港保稅物流園區。
2008年6月12日 國家發改委批准深圳創建國家創新型城巿,成為全國第一個被中央批准的創新型試點城巿。
2009年10月23日 深圳證券交易所設立創業板,舉行開板儀式。
2010年7月 國務院批准深圳經濟特區範圍擴大至深圳全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