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警方上周在屯門搗破1個軍火庫,在1間村屋內起出大批武器及少量毒品,6名男女被控以1項非法販賣危險藥物罪名,昨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下月19日再訊,等候化驗師及軍火專家報告。
3男3女被告分別是男子溫德仁(37歲)、楊旭文(19歲)、王玉富(18歲),女子李順潔(23歲)、劉燕瑩(20歲)及李詠茵(31歲)。控罪指6名被告本月21日在屯門五柳路屯子圍非法販賣危險藥物,屋內檢獲28.1克冰及1.7克海洛英。
檢電槍氣槍及開山刀
控方庭上表示,警方趁楊離開單位時表露身份,楊立即返回單位並關門,警員破門入內發現少量毒品,另檢獲一批電子磅、1支電槍、24支氣槍、大量懷疑假子彈及2把開山刀,遂將6名被告拘捕扣查。
楊姓疑人指毒品是溫及王於案發前數日所買,而開山刀則是由1名在逃人士管有。辯方表示,李詠茵只是單位租客,劉燕瑩當時亦只是送信到上址。除了報稱從事12年殯儀服務工作的溫在警誡下承認管有氣槍、子彈及吸毒工具外,其他被告均否認控罪。裁判官認為案件嚴重,可能轉介高等法院處理,反對各人保釋,期間還柙懲教署看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