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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偵組偵辦法官貪瀆案,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台灣高等法院法官李春地(圖中)等13名被告。資料圖片
據中央社8日電 特偵組偵辦「法官貪瀆案」,8日偵查終結,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台灣高等法院法官李春地、陳榮和、蔡光治、前法官房阿生等13名被告。
何智輝被控於銅鑼開發案中貪污,一審重判19年,他在今年4月間分別透過邱茂榮、蔡光治,聯繫更一審審判長陳榮和、受命法官李春地,並交付新台幣200萬元及150萬元賄款,使得何智輝於5月12日更一審改判無罪。
前花蓮高分院法官張炳龍於1996年間被控收受郭姓當事人30萬元賄款,法院一審至更三審均認定張炳龍收賄,但張炳龍於更四審期間透過律師邱創舜、段美月夫婦的牽線,涉嫌行賄審判長房阿生、陪席法官蔡光治,使得案情大逆轉,改判無罪。
本案是檢察總長黃世銘在最高檢察署擔任檢察官期間所執行的「正己專案」,歷經3年的監控、偵辦後,在他接任總長後便指揮特偵組、台北地檢署展開積極偵查行動,4次搜索後將多名被告聲押獲准。
黃世銘透過特偵組新聞稿表示,為積極整飭司法風紀,爭取人民對司法的信賴,並考量最高檢察署人力不足,又未配置檢察事務官協助偵辦,已決定將「正己專案」改由特偵組偵辦。今後只要司法官涉及收賄罪,均由特偵組偵辦或與各地檢署檢察官協同偵辦,重大司法官貪瀆案則由特偵組偵結、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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