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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資實施前,不少低薪員工料被解僱,以截斷「高薪」年資的累積。 香港文匯報記者曾慶威 攝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聶曉輝) 香港首個最低工資水平訂為時薪28元,當局預料全港僱主每年要支付的額外薪金開支達33億元。法例實施後,工資水平上升會令僱員的法定權益增加,以離職前最新薪酬作為計算基準的「長期服務金」隨之飆升,增幅逾億元。有清潔業商會指出,企業成本勢將增加,或要提高標書金額彌補。有資深勞工界人士相信,在實施最低工資前的過渡期,不少僱主會與低薪員工終止僱傭關係,以截斷其年資,減低長期服務金水平,然後再按法定最低工資重新聘用。
低薪員工大幅加薪 長服金激增
現行勞工法例下,如僱員遭解僱,僱主須根據僱員年資,發放遣散費(連續受僱不少於2年)或長期服務金(連續受僱不少於5年),計算方法為僱員離職前最新月薪水平乘以2/3,再乘以服務年資。實施最低工資後,低薪員工將獲大幅加薪,換算出的長期服務金亦一下子激增。
臨時最低工資委員會向當局提交的報告提及,工資水平上升會令長期服務金等法定權益增加,影響企業成本,如將最低工資定為時薪24元的水平,僱主對長期服務金的財政責任增加9,400萬元。據了解,委員會亦有考慮有關因素,但因長期服務金可與強積金對沖,認為實際影響並非太大。
香港環境衛生業界大聯盟召集人甄瑞嫻指出,大眾只關心最低工資水平的升跌,卻忽視了長期服務金的因素。她指出,由於行內不少工人的薪金與法定最低工資差距大,僱主對長期服務金的承擔會一下子大增,或要在投標合約時加價,否則會影響運作。
但她指,合約加價勢令企業競爭力下降,部分新承辦商的員工年資淺,長期服務金承擔較輕,或因而用較低價格成功投得合約,「原本承接工作的營辦商最終或要遣散員工,再尋找新合約,以減輕成本」。有資深勞工界人士相信,在實行最低工資前的過渡期,不少僱主會與低薪員工終止僱傭關係,再按法定最低工資重新釐定合約,避免成本大幅上升。
臨時最低工資委員會主席鄭若驊昨指出,委員會建議28元的最低工資水平時,已計算明年上半年才實施法例的滯後因素,並考慮經濟增長的情況,強調時薪28元是香港整體社會可以接受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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