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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曾被列為「頭號重犯」的季炳雄,涉去年在赤柱監獄服刑時與另外5名重犯,威逼囚犯柳應達不要在1997年寶勒巷卡拉OK縱火案審訊中作證,另牽涉集體打鬥一案,法官昨裁定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名不成立,2項襲擊罪則罪成。由於季炳雄只被控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遂獲脫罪,餘下5名被告則因襲擊罪分別被判囚10個月及15個月。
5被告襲擊罪成判加囚
6名被告為李承洪(41歲)、林錦江(41歲)、黃宗廉(38歲)、王文濤(28歲)、季炳雄(50歲),及尼泊爾籍的Gurung Rajendra Bikram(31歲)。林、黃及季被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另除季外,其餘5人共被控2項毆打襲擊罪名。
法官裁決時指,由於牽涉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的囚犯證人的證供,與懲教署人員的證供出現矛盾,包括囚犯證人指眾被告在製衣工場內跟他們對話,但懲教署不准囚犯私下大聲交談,遂以證供存疑為由,裁定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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