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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鑼灣擲鏹彈案中受害情侶黎敦文(左)、唐荔鳴(右)。
香港文匯報訊 涉去年底在銅鑼灣駱克道行人專用區投擲腐液彈的青年,昨於高院受審,被告辯稱當天因不開心致電友人,但無人接聽,之後有聲音透過腦電波傳到他腦袋,著他到銅鑼灣投擲腐蝕性液體後,便會有人理他。而在犯案後,他才接獲朋友的回電。
被告盧證濠(24歲),否認去年12月12日在銅鑼灣駱克道行人專用區投擲腐液彈令6途人黎敦文、唐荔鳴、區越群、莫安澄、王雪宜及陳嘉洐受傷。
案情指被告本年1月13日被捕後曾招供指,案發晚因感到不開心,晚上7時半在耀東h寓所附近店舖買了2樽飛魚牌通渠水,回家後以手指沾了少許,覺得痕癢及涼快,以電玩遊戲雜誌及膠紙將物品包裹後放入2個袋,再以紙袋盛載,自己到了o魚涌逛街。他回家後致電朋友但無人接聽,此時,他聲稱有位叫「阿文」的聲音透過腦電波傳入他腦中,表示如到銅鑼灣投擲腐蝕性液體,朋友便會回電。他向警方指看不到「阿文」,只聽到聲音。
最後於晚上9時46分乘港鐵到達銅鑼灣崇光百貨後,在大廈梯間將通渠水擲下,並於10時07分乘港鐵回家。
準備再擲渠水 終接朋友來電
控方指,被告在拋擲通渠水前曾發出一個內容大意為「一切都是你造成……你話我跟著你……即是話你唔再理我啦?銅鑼灣好快會有腐蝕性(物體)飛落街……唔係我想做的……」的短訊予朋友羅天俊。當他打算再擲第2支通渠水前,他的朋友便回電,故沒有再投擲通渠水。被告表示只想將通渠水投於店舖的帳篷,目的是想引起混亂,不知道通渠水對人體造成如此傷害。
受害情侶傷口留疤須覆診
案情指,警方證實有關通渠水為含量達98%的硫酸;遺留在大廈梯間以盛載通渠水的紙袋手柄上,驗出有被告當日穿上的衣物纖維。
案件一對受害情侶黎敦文及唐荔鳴作供稱,他們被腐蝕性液體所傷後大聲呼救,途人上前相助,有人提供多盤清水助清洗傷口。2人指現時傷口仍殘留了紅印與疤痕,須繼續覆診;女友供稱受傷初期,每晚痛得不能入睡,現時手及腳的傷口須戴上壓力套,並要貼上除疤貼。
該案案情指,另外4名傷者為同學,當晚路經上址被腐液所傷,其中2人傷及膝蓋及手指等,另外2人只是衣服被腐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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