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三:1991年至2008年在堆填區棄置的固體廢物數量
若就相關議題作出較深入的探究和認識,不能只重視眼前的爭議(i.e.是否擴建堆填區?),而應從其發展的脈絡,更立體地就經濟、社會和環境等層面作出多角度探究。
根據官方定義,固體廢物只是指來自住宅及工商業活動所產生的固體廢物,但拆建、化學及特殊廢物則不包括在內。按照上面分類考量,大家先來檢視10多年來在堆填區棄置的固體廢物狀況(表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