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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顏倫樂) 城規會早前修訂「山頂區」及「掃管笏」的分區計劃大綱圖,周五將審議有關的3份申述意見,包括由劉皇發任主席的屯門區議會亦有提出意見,但規劃署並未接納3份相關意見。
屯門區議會認為,掃管笏分區計劃大綱圖將帝濤灣以西的「政府、機構或社區」用地修訂成「住宅(丙類)」用地,會影響周邊環境,而將部分「鄉村式發展」用地改作明渠,則會對村民交通造成不便;規劃署反駁,該區主要為低密度住宅物業,改用途對環境影響輕微,同時亦不會因此而減少政府用地;至於建明渠亦不會影響當地的交通問題。
另外,區議會認為修建明渠,會令鄉村用地減少,並令鄉村位置變得較偏遠,規劃署認為現時掃管笏的鄉村用地已足夠使用十年,而該署將不時檢討鄉村用地的供應與界線。另有意見指上述政府用地原本預留部分作醫療服務,質疑改變用途會令新界西醫療設施減少,規劃署指,當地有足夠的土地作醫療服務用途,改用地未有影響供應。
至於山頂區分區計劃大綱圖則僅接獲一份申述,灣仔區議會反對將山頂道99至103號現有住宅發展的地帶界線由「綠化地帶」調整為「住宅(丙類)2」地帶,質疑修訂造法不恰當,因涉及面積不小的山頂昂貴土地。
規劃署指,該地皮在1999年拍賣作住宅發展,賣地前原建有政府的非部門宿舍,發展商在買地後將其清拆並在原界線內興建住宅,當時的大綱圖並非電腦製作,所以在準確上有限制,修訂主要是配合地段界線作出調整;同時該地方現時上蓋為泳池及私人花園,調整用途可使其合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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