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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周一(22日)起,在港交所上市的所有合成ETF,其中英文證券簡稱開首需附加「X」號標記。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周紹基)證監會與港交所(0388)昨日推出新措施,提醒投資者注意一些主要採用合成模擬策略的交易所買賣基金(簡稱合成ETF),由11月22日(下周一)起,在港交所上市的所有合成ETF,均須在其中英文證券簡稱開首附加「X」號標記,傳統ETF的證券簡稱則維持不變。合成ETF基金經理已同意採用新措施。
傳統的ETF投資實物資產,會完全依照其追蹤指數的成分股及投資比重,來構建其投資組合;相反,合成ETF則運用衍生工具來追蹤指數表現。
買A50變相投資衍生工具
市場上的A股指數基金,大部分屬合成ETF,原因是買賣A股需要QDII資格,未有QDII資格的ETF發行商,需要向有QDII的交易對手,買入其所發行的衍生工具來構建有關的ETF。這等如投資者變相投資於交易對手所發行的場外衍生工具,投資者除了要承擔ETF本身升跌的風險外,也要承擔發行有關衍生工具的交易對手之信貸風險。例如在港上市的A50(2823),便是其中一隻合成ETF。
若一旦交易對手「出事」,該批由其發行的衍生工具便變成廢紙,有關的ETF亦不能運作,投資ETF的投資者會蒙受損失。此外,交易對手就一隻合成ETF所發行的窩輪,一般只能覆蓋9成的正股,所以合成ETF其實內存一定風險。
名稱列銷售文件加「*」號
自雷曼出事後,證監會要求製作合成ETF的基金公司,需找超過一間的交易對手,務求將風險分散。但理論上,ETF的交易對手愈多,出現交易對手違責,影響ETF的機會率反而愈高。若一隻ETF的其中一間交易對手倒閉,可能會引發連鎖反應,最終整個ETF也會受打擊。
今次證監會推出新措施,旨在讓投資者識別合成ETF的風險,加強保障投資者。除這項新措施外,合成ETF基金經理須於2011年1月16日或之前,在向香港投資者發出銷售文件內,凡載有合成ETF名稱之處,均須在該名稱後加上「*」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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