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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特派員公署獲批地擴建。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特區政府宣布,將一幅位於波老道佔地約2,100平方米的政府用地,批予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為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提供額外地方,令公署在更方便和保安適切的公署範圍內,更有效發揮其作為外交部代表的職能,及舉辦外展活動和教育計劃。增批地段亦會作為公署特派員的新官邸,以取代位於公署辦事處大樓頂樓的現有宿舍,令特派員的官邸,更符合外交部駐外使節人員官邸的規模。
位處半山西臨公署宿舍
該用地位處《半山區西部分區計劃大綱圖》內的「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毗鄰位於波老道的特派員公署職員宿舍。該用地會作為當局於1997年批予外交部的現有地段(即內地段第8893號,並由堅尼地道的辦事處大樓及波老道的職員宿舍組成)的增批部分。與已批的原地段的情況一樣,當局會以象徵式地價1,000元批出用地;批租期亦會與已批的原地段的批租年期同時屆滿,即至2047年6月30日止。
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特派員公署自香港特區於1997年成立以來,一直在維持特區的穩定繁榮上扮演重要的角色,對特區可謂貢獻良多,是次增批地段有助特派員公署進一步提高根據《基本法》履行其職能和責任的能力。
新建築不影響周邊環境
發言人補充,增批地段的建築工程不會在交通、視覺或通風方面引起很大的關注。批地文件中會施加適當的發展限制;發展項目的地積比率為不大於兩倍,而樓宇高度不超過主水平基準以上130米。換言之,發展項目屬低密度發展,為一幢只在地庫以上建4層高的建築物,而批地文件中會施加適當的管制,以確保設計及綠化園境的工作均為恰當。
劉江華支持撥地建官邸
就外交部獲增撥用地,特區行政會議成員、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劉江華表示,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一直向特區政府提供了很多實質支持,功勞無可取代,故只要當局是在按照既定程序,及外交部的確有此需要,增撥土地並不存在任何問題,值得支持。他又認為,在該新批用地上興建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官邸可以理解,因其他地區都有相同的安排,並強調香港特區政府在撥地事宜上,相當公開及透明,只會在合情合理的情況下才會批出用地,不擔心土地會被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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