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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食毛霉菌藥死者家屬入稟向醫管局及歐化藥業索償。圖為當日有關當局在16個別嘌醇樣本中發現毛霉真菌,數量超標一百倍。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8名癌症病人服食含毛霉菌超標的降尿酸藥「別嘌醇」(Purinol)後死亡,死因聆訊今年8月審結,其中最年幼、僅得6歲的血癌男童李明瀚受毛霉菌感染患上腹膜炎,引致大量出血而死,被裁定死於不幸。眾死者家屬於裁決當日均表示會向藥廠索償,李明瀚的遺產管理人日前訴諸行動,正式入稟高院向歐化藥業及醫管局索償。
李明瀚2008年被確診患上急性血癌,其後接受化療及服用「別嘌醇」,至同年11月去世。原告鄧艷華(譯音)以李明瀚遺產管理人身份入稟,向歐化藥業有限公司及醫院管理局索償。傳媒昨往鄧姓原告位於西灣河的住址,惟鄧已外出。
指歐化及醫管局疏忽
入稟狀指出,事件發生於瑪麗醫院,原告直至今年8月19日即死因裁決日,才知道李明瀚之死與歐化及醫管局疏忽有關,故興訟要求賠償,但未有在入稟狀透露索償金額。
李明瀚父親李嶸曾於死因聆訊作供,稱兒子向來身體健康,直至2008年9月突然高燒不退及流鼻血,接受詳細檢查後證實患有急性淋巴白血病,同年10月10日到瑪麗醫院接受首次化療並開始服「別嘌醇」,雖然明瀚偶覺腹痛,但醫生仍認為他進展良好可以出院。翌日,明瀚因腹痛再入院,曾一度休克留醫深切治療部。證供顯示,明瀚於11月14日接受剖腹,發現大小腸、右腰肌肉、右腎血管甚至靜脈都有壞死情況,化驗後顯示是遭毛霉菌侵襲,即使服抗霉藥也控制不了,最終因血管受毛霉菌侵蝕致大量出血死亡。李父於庭上作供時一度質疑院方不及早替兒子開刀。
8名死者年齡6至74歲
死因聆訊中的8名死者介乎6至74歲,分別為李明瀚、溫劍峰、關美華、林華珍、郭世安、劉金康、陳瑞光、黃一莉,各人於2008年10月至去年3月死亡,死因庭最終裁定其中3人死於不幸、2人的死因存疑,其餘3人則是死於自然,並向食物及衛生局、衛生署、醫院管理局及歐化藥業提出一連串建議,包括要求藥廠避免使用粟米澱粉製藥、縮短藥丸待製的生產時間及進行微生物監控、避免使用木製食具及木製壓舌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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