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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麗儀(右)及余慧敏獲頒申訴專員嘉許獎的「公職人員嘉許獎」。香港文匯報記者聶曉輝 攝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聶曉輝) 強積金實施至今10年,但仍不時出現僱主欠供強積金的情況。有積金局執法人員指出,僱主欠供強積金的手法層出不窮,如刻意更改僱員受僱日期、沒有為「補水」及獎金供款,甚至每月扣僱員10%薪酬,作為僱員及僱主的供款。當被揭發時,僱主更以「不清楚法例規定」來推卸責任。執法人員遂使用「撒手�峞v,包括凍結僱主戶口、抄封其資產,逼其乖乖就範。
兩積金局成員獲嘉許
積金局成員保障部助理經理程麗儀及督察余慧敏,早前獲頒發申訴專員嘉許獎的「公職人員嘉許獎」,以表揚她們的工作。加入積金局4年、一直負責執法及處理投訴個案的程麗儀指出,不少僱主為逃避或減少強積金供款,往往使出多種「古惑」招數,以逃避供款及避過強積金受託人的監察。
她指出,面對「古惑」僱主,往往須從糧單及銀行帳戶的「打簿」記錄等資料,計算正確供款金額。她建議僱員保存所有的供款資料及記錄。如以現金出糧的話,則盡量在每次收到薪金時,把整份薪金存入自己的銀行戶口,然後再逐一提取使用,以便日後成為追討強積金欠款的重要證據。
僱員怕飯碗不保不敢指證
程麗儀指出,不少被拖欠強積金的僱員都害怕「飯碗」不保,不敢指證僱主。曾有清潔公司員工,只敢躲在後巷與積金局職員聯絡,以免被「秋後算帳」。尚幸最終在一名已離職的員工出庭作證下,積金局才能成功檢控該名僱主。僱主被判罰款1.6萬元,並繳清約21萬元欠款。
大學時修讀會計的余慧敏,9年前畢業後加入積金局從事會計工作。4年前,她嘗試挑戰自己,轉任執法工作。她指出,在調查及跟進個案時,若遇有不合作的僱主,積金局會在取得法庭判令後,凍結僱主戶口或抄封其資產,逼其就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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