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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路政署高級工程師黃釗猷,涉嫌向一名土木工程公司董事索取及收受賄款,作為優待有關公司與路政署之間往來事務的報酬,昨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
現年55歲被告黃釗猷共被控4項罪名:2項公職人員索取利益及2項公職人員收受利益。黃釗猷現獲准保釋,須於明日(星期五)到九龍城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案發時負責監督有關土木工程公司的工作。該公司為路政署的承建商,負責九龍一個路段加建隔音屏障的工程。其中2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08年12月,向上述公司董事索取及收受10,000元,作為協助或優待有關公司與路政署之間往來事務的報酬。餘下2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09年1月,以相同理由向上述公司董事索取及收受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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