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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4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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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中醫藥條例應有配套措施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0-12-04]     我要評論

《中醫藥條例》昨日正式生效。有業界批評條例實施太倉促,在社會上引起混亂,要求當局延後生效日期。全面落實中成藥註冊制度,有利加強本港中藥品質和安全的保障。不過,推行中藥條例的配套措施跟不上,對消費者造成不便。當局應要求業界盡快回收未註冊的藥品,在已註冊的藥品包裝上提供註冊編號,以及列明已註冊藥品的名單供市民查閱,並加快落實中成藥註冊標籤制,為市民提供清晰的註冊中成藥訊息,避免引起混亂。

《中醫藥條例》在歷經11年後才於昨日實施,期間未準備相應的配套措施,倉促實施徒添訊息混亂,對消費者購買中成藥產生戒心。例如,雖然中成藥註冊制已生效,但規管中成藥標籤及包裝說明須標示註冊編號等資料之法例,卻要到明年12月才實施。因此,市面上出售的已註冊中成藥,仍有部分未有在包裝上提供註冊編號,市民難以辨別,更怕因購買未註冊的中成藥而誤墮法網。雖然市民可瀏覽衛生署的網站或致電該署熱線查詢中成藥註冊資料,但不少購買中成藥的長者並不熟悉使用這些查詢方法。為方便消費者起見,當局既要敦促業界將所有未註冊的藥品下架、回收,避免在市場銷售,同時應要求藥房將已註冊藥品的名單列印出來供消費者查閱,並提醒消費者必須購買註冊中成藥。

中成藥代理商、生產商指條例推行倉促,理由並不充分。中成藥註冊於2003年已開始實施,至今衛生署共接獲1.6萬多宗中成藥註冊申請,其中批准了逾1.1萬宗的註冊申請。未獲正式註冊的中成藥,仍可透過申請過渡性註冊繼續銷售。中成藥代理商、生產商有藥品未進行註冊,主要是基於付出註冊費會增加成本的考慮。本港嚴格執行中成藥註冊制度,將可提高中成藥的品質可靠性,建立消費者的信心。中成藥代理商、生產商為建立品牌和長遠利益打算,應該積極參與中成藥註冊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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