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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6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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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司機醉駕須加重處罰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0-12-06]     我要評論

一輛小巴昨日在新蒲崗太子道東翻側,7人輕傷,小巴司機體內酒精含量超標1倍被捕。鑑於酒後駕駛問題日趨嚴重,立法會本周三將辯論及三讀加重酒後駕駛及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刑罰的修例草案。酒後駕駛對市民安全構成重大威脅,職業司機尤甚,必須加重處罰,就算實施終身停牌也易得到社會認同,法庭亦應加重刑罰,提升阻嚇作用。聖誕、新年節日臨近,警方應加強巡查打擊醉駕行為,保障市民安全。

醉酒駕駛,害己害人。本港近年發生多宗酒後駕駛導致死傷慘重的車禍,每次均引起全城共憤,要求政府提高罰則、加重量刑。2009年2月起,打擊酒後駕駛新法例生效,警方可在全港設置路障,隨機要求司機進行呼氣測試,務求以嚴厲手段打擊醉駕。可惜即使新例實施後,酒後駕駛情況並未出現明顯改善,根據警方資料顯示,今年頭11月,共有1036人涉嫌酒後駕駛被捕,比去年全年的1024人,多出12人。政府既採取更嚴厲措施打擊醉駕,又不斷宣傳醉駕的危害,駕駛者仍不以為然,無視醉駕的嚴重後果,很重要的一個原因是法庭判罰太輕,根本發揮不到足夠的阻嚇作用。去年奪去6條人命的落馬洲大車禍,肇事司機不過判處6年刑期。法庭對醉駕者從輕發落,又怎能讓社會引以為戒呢?

醉駕害人不容寬恕,而小巴、的士等職業司機背負眾多乘客的生命安全,對乘客和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應有更大責任。職業司機酒後駕駛,必須加以更嚴厲的懲罰。既然法庭對醉駕判處的刑罰過輕,政府應考慮加重在停牌方面的處罰,對於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或重犯醉駕的職業司機,應該考慮給予終身停牌。唯有如此,才能減少這些路上「定時炸彈」的威脅。職業司機會因醉駕而喪失謀生手段,相信會有助提高警覺,對飲酒三思而後行。

喜慶節日期間,飲酒助興往往成為醉駕高發的日子。去年農曆新年前夕、聖誕節前一日,分別發生醉駕奪命的車禍,導致多名市民家破人亡。因此,為免醉駕車禍重演,在節日前後,警方必須在全港不同地段加強對駕駛者酒精抽查,在酒吧、娛樂場所派發禁止醉駕的傳單,政府更要通過各種途徑呼籲市民切勿醉駕,以及考慮要求在酒瓶加上警告字句,多管齊下制止醉駕氾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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