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1974年香港經濟下滑,百業蕭條,社會上失業者數以萬計,為解決失業市民生活,當年有議員向政府提出建議,在九龍城和花園街等地點設立小販認可區,讓失業市民可以合法在街上擺賣小生意,生活有所依靠。
政府其後接納該建議,當年的市政局於1975年3月14日,於九龍的20個地點推行「小販認可區」計劃,其中便包括花園街。
花園街跟其他「女人街」一樣,街道兩旁擺滿了攤檔,攤販所販賣的貨品以價廉物美見稱,而且貼近生活,如衣服、鞋類、玩具、毛巾、床單等應有盡有,早年顧客以本地人為主,但其後已發展成旅遊點,吸引不少遊客到來購物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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