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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14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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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津貼限制宜鬆不宜緊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0-12-14]     我要評論

政府昨日公布「鼓勵就業交通津貼計劃」詳情,今後合資格的在職人士,只要通過以「家庭」為單位的入息及資產限額審查,每月可獲發600元交通津貼。交通津貼安排可令更多低收入家庭受惠,發揮鼓勵就業、自食其力的積極作用。不過,當局的新安排將原來兩夫婦合共收入13000元的申請上限,降至12000元,被外界批評為收緊申請資格。其實,以交通津貼給予低收入人士一定資助,提升他們工作的動力,總好過放棄工作依賴綜援維生,加重福利開支。政府應該從大處著眼,放寬交通津貼的收入限制,對於政府施政、社會氣氛都有正面意義。

新計劃推行後,除將受惠地區擴展至全港,還涵蓋自僱人士。申請人不論工作地點及實際交通開支多寡,只要合乎資格,均可每月獲發600元津貼,且不設申領時限,預計有33萬低收入人士受惠。這樣一來,如同由政府給予低收入人士一項長期的在職津貼,並且因為減輕了交通費支出,增加基層市民跨區就業的誘因,有助於鼓勵低收入人士就業,減輕生活負擔。

在新計劃下,申請人的入息及資產限額審查是以家庭為單位,改變了過往以個人為單位的計算標準,有意見批評交通津貼計劃改機制,反而令受惠人數減少。例如,舊計劃下個人月入上限為6500元,兩夫婦合共收入13000元都可以申請,獲批兩份津貼;在新計劃下合資格的3人家庭收入是12000元,比舊計劃的兩夫婦收入還少,的確存在收緊收入上限的情況。本港生活指數高企,一個3人家庭收入僅有12000元,若沒有入住公屋,既要忍受租金、食品價格不斷上漲之苦,同時巴士、地鐵等公共交通工具加價陸續有來,生活可說捉襟見肘。

提供交通津貼協助低收入人士,有利紓解民困,緩和社會矛盾。如今庫房充裕,面對通脹轉熱、交通費有加無減的情況,政府可以撥款成立公共交通收費穩定基金,讓有意加價的交通公司申請,減輕加幅,間接幫輕市民交通費負擔;甚至可借鏡發達國家徵收負利得稅的方法,補貼低收入人士,維持基本的生活質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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