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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次「陳江會」在台北圓山飯店舉行,並完成簽署醫衛合作協議。 法新社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何凡 北京報道)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陳雲林與台灣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江丙坤21日在台北舉行兩會恢復協商以來的第六次領導人會談。雙方當日正式簽署《海峽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這是兩岸兩會兩年半以來所簽署的第15項協議。兩會同意將此次未能簽署的「投資保障協議」,列入下次「陳江會」商談的議題,並同意大陸居民赴台名額將由現行的每日3000人增至4000人。陳雲林指出,希望透過兩會溝通協調,務實解決兩岸文化教育交流所衍生的問題。
「兩岸醫衛合作協議」以保障兩岸民眾生命安全與身體健康、促進兩岸醫藥衛生交流與合作為宗旨,約有3000字,共分6章30條。協議同意建立兩岸傳染病疫情信息通報機制,加強檢疫防疫措施和對重大傳染病疫情的處置;同意加強兩岸醫藥品安全管理及研發合作,建立重大醫藥品安全事件協處機制;同意加強兩岸中醫藥研究與交流,促進中醫藥發展,採取措施保障中藥材品質安全;同意加強兩岸重大意外事件所致傷病者的緊急救治合作。
陳雲林在致辭時表示,所有數據均說明,兩岸和平發展是大勢所趨,人心所向。回顧兩年半來兩會協商走過的不平凡歷程,最大感受是要努力為兩岸同胞謀福祉,要堅持一個正確的方向,就是特別珍惜和鞏固兩岸和平發展的局面。在短短時間內,兩會共同簽署14項協議,達成兩項共識,「能有如此成就,當然是兩岸和平發展新局面的成果」。他強調,兩岸間「協商化解分歧、合作取代對抗、發展共創雙贏」的理念已經深入人心。
江:協議效果立竿見影
江丙坤指出,與大陸海協會簽署了14項協議,在保障兩岸人民權益、建構正常交流秩序、促進兩岸經貿領域合作等方面,產生立竿見影的效果。「協議執行過程仍有進一步強化的需要,才能真正符合民眾期望,照顧到民眾利益。」他表示,兩岸制度化協商所簽署的協議,對兩岸交流帶來許多實質效益,期盼雙方依照各項協議建立的聯繫管道與平台,就兩岸民眾關切的急迫事項訂出優先級,有效執行已簽署的各項協議。
陳雲林表示,「兩岸醫衛合作協議」簽署標誌著兩會協商向社會、文化領域拓展;而投保協議的階段性成果,是兩岸根據經濟合作框架協議要求進一步深化經濟合作的體現。這些成果豐富了兩會協商的內涵,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注入新的內容。關於未能簽署的兩岸投資保障協議,他指出,希望雙方在比較短的時間內解決,最好能夠在第七次會談上解決這個問題。
確認投保議題 達部分共識
雙方討論了兩岸投保議題,確認了前一階段業務溝通的成果。依據兩會第五次會談共識及《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第五條第二款規定,雙方就建立投資保障機制、提高投資相關規定的透明度、逐步減少雙方相互投資的限制、促進投資便利化等事項充分交換意見,取得一定進展。雙方認為,應從保障兩岸投資人利益出發,遵循通行慣例和作法,體現兩岸特色,進一步改善投資環境,有效保障和促進雙方投資。雙方將討論投資和投資人定義、投資待遇、投資便利、徵收、損害賠償與損失補償、代位、轉移、投資爭端解決及雙方關注的其他事項和內容。雙方表示,將繼續推動相關工作,就上述事項和內容進一步展開協商,以盡速達成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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