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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年輕印尼籍女傭欲跟僱主關係融洽,聲稱仿家鄉謠傳的習俗,將自己的尿液混入僱主夫婦飲用水中。任職醫院化驗師的女僱主察覺食水有異味,抽出樣本帶返醫院自行化驗,證實含尿液成分後報警將女傭拘捕。涉案印傭昨於觀塘裁判法院認罪,判囚3個月。
涉案印傭LILIK Delly Tri Sadinda(25歲),承認一項意圖損害而施用毒藥或殘害性或有害物品罪名。裁判官陳錦昌判刑時斥責罪行嚴重,不論被告所說的印尼傳統習俗是否存在,但事件有違香港法律。被告作出刻意的作為,可能導致事主夫婦身體受傷害。裁判官續指,香港不少家庭都聘用傭工,僱主一家的飲品和食物都由家傭處理,遂必須判被告監禁,以起阻嚇作用,保障大眾市民的安全。
稱家鄉習俗 可令僱傭關係融洽
辯方求情指,被告已婚,有一名7歲女兒在家鄉,她初次來港工作,今年10月開始在事主家中任傭工,她在家鄉的朋友教她讓僱主飲用自己尿液,可令工作更順利,跟僱主的關係更融洽,所以她才犯案。
女戶主覺異味 自行化驗揭發
案情指,事主一家居住於將軍澳蔚藍灣畔一單位,今年12月19日下午,被告放假外出,於將軍澳醫院任化驗師的女事主方麗萍在家中欲喝水,遂從一個保溫水壺內倒出食水,喝下後察覺有類似尿液的異味,其夫程翼鵬亦有同感。方於是抽取水壺內的食水樣本帶返醫院化驗,證實含尿液成分。方和丈夫經醫生檢查後身體沒有大礙,方其後報警。被告被捕時承認事件,指當日外出前曾倒小量尿液在水壺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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