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包致金姪女Amina三度襲警獲輕判感化,但仍違反感化令,昨日東區裁判法院裁定Amina不再適合接受感化,改判即時入獄6周。法庭昨日改判Amina坐監,糾正以往輕判的錯誤,向社會傳遞任何人士干犯襲警罪行都無特權獲得格外開恩,同時說明法官也應接受輿論的監督,判案時需考慮是非曲直,切實維護法律的公平、公正。
在普通法體系中,襲警是相當嚴重的罪行,即使初犯者都須面對阻嚇性刑罰,會被判處即時監禁。犯案者必須表示悔意,保證不再重犯,才有可能獲得寬大處理。Amina三度襲警竟仍獲得輕判感化,已令本港社會嘩然,而且她在履行條件期間,又再違反5項條款,說明對Amina輕判感化不合理,判決並未對其形成足夠的阻嚇作用,令她錯誤地認為可以不遵守感化令的約束,也說明市民批評本案判罰過輕完全合理,引起輿論的抗議理所當然。
事實上,判Amina守感化令不足以反映襲警罪行的嚴重性,也不利於其改過自新。因此,裁判法院改判Amina即時入獄,是扭轉輕判的錯誤,藉以發出警告,不論任何背景的人士,法律將一視同仁給予嚴肅處罰,確保司法公義得到彰顯。
本案曾受到傳媒廣泛報道及社會激烈討論,值得留意的是,昨日法官指出,法庭同意傳媒及公眾廣泛關注事件,傳媒只是盡責報道。本案是非分野明確,正因為Amina三度襲警仍獲輕判,才會引起公眾高度關注和議論。實際上,法官也是人,不可能保證判決完全真確無誤。雖然本港尊重司法獨立,強調法官判案不受輿論影響,但法官以法律為依據,進行獨立審案、判案時,廣泛聆聽社會的意見,接受輿論的監督,有利更加明辨是非,作出公正、合理的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