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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特區政府宣布行政長官再度委任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3位現任副主席及5位現任成員,以及委任10位新成員,任命由2011年1月1日開始,為期兩年,而監警會成員的數目將由18名增加至24名。
林大輝、李國麟及石禮謙獲再度委任為副主席。現任主席為翟紹唐資深大律師。獲再度委任的成員為張達明、張仁良、方敏生、林志傑醫生及吳克儉。新委任的10位新成員為方文雄、葉成慶、劉玉娟、梁繼昌、馬學嘉、鄧麗芳、黃幸怡、黃碧雲、黃德蘭及葉振都。政府發言人表示,感謝監警會作出寶貴貢獻及提出真知灼見,確保香港的投訴警察制度公平、有效和具透明度;亦感謝任期即將屆滿的成員過去作出的貢獻,當局期望增加監警會成員後,該會能更有效地履行其職能,並令投訴警察制度運作更有效率。
監警會根據《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條例》(第604章)成立,該會乃獨立法定組織,負責監察和覆檢投訴警隊成員個案的調查工作,有關任命已刊載於昨日的政府憲報,而陳嘉敏、謝德富、王沛詩、楊耀忠的任期將在2010年12月31日屆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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