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社27日電 從明年起,如果在台灣的影印店影印大陸書刊,將要繳交版權費,拒不付費的可能會吃上官司。
北京《光明日報》報道,大陸的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文著協)26日天在北京與台灣的中華語文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中華語著協)簽署相互代表協議。
協議指出,從明年起,中華語著協將於台灣先在大專院校和社會上的影印店收取大陸書刊版權使用費,並有權向拒不支付者進行訴訟。
報道說,中國文著協和中華語著協分別是兩岸唯一的文字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雙方經過1年多磋商達成這項協定,是落實兩岸智慧產權合作的重要步驟。
報道同時指出,這是中國文著協2008年成立以來,對外簽訂的第1個相互代表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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