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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金融管理局高級經理錢曾珙(見圖)因被航空公司拒絕登機,一怒之下,用英語粗口辱罵及涉嫌襲擊一名男地勤人員,昨晨在荃灣裁判法院承認案情,被判自簽5,000元、守行為3年,其間不可破壞社會安寧,另需賠償投訴人500元和堂費1,000元,毋須留案底。主任裁判官練錦鴻指是勉強接受控方簽保守行為建議,並訓斥被告應為個人的行為感到羞恥和不光彩,以錢的教育程度,應該知道甚麼是規矩。
會否作出處分 金管局不評論
金管局表示,錢曾珙已就事件通知局方,局方會按既定的人事處理機制跟進,但現階段不會評論會否對事主作出處分。
案情指出,答辯人錢曾珙偕妻和兩名兒子,在今年8月9日離港往吉隆坡,錢妻和幼子趕至閘口時已較登機時間遲了一分鐘,錢趕至登機櫃位時,要求地勤主管讓他們登機。及後,錢的行李從飛機卸落,錢的長子亦於此時趕至登機閘口,控制室人員向男地勤陳浩康表示,錢一家將不能登機,陳將消息轉告錢,地勤主管亦向錢解釋不能登機的原因和安排他們轉乘下班航班。
之後,錢要求見國泰的經理,在錢和地勤主管傾談時,錢斥罵對方,其間男地勤和兩名同事均聽到錢說英語粗口一或兩次。及後,錢的長子詢問發生何事時,男地勤表示下班機於12時起飛,錢的長子隨即破口說英語粗口,男地勤感到羞辱,並希望透過身體語言,即將手提高至胸口位置,提醒他小心用字。錢見狀即用右手打男地勤的右手掌,男地勤即大喊:「你打我!」未幾,錢一家被安排往休息室候機,事主同月12日報警,男地勤沒有傷痕和毋須接受治療。
錢曾珙的代表律師表示,錢曾修讀法律學士學位,一家經九龍站入機場,長子因肚疼而遲到,妻和幼子亦遲到一分鐘。律師又解釋錢見男地勤舉高手,始用手推開他。
官斥錢受高等教育應知規矩
練官表示,錢接受高等教育,應該知道規矩,所以他應為其行為感到羞恥,並指航空公司職員面對工作壓力,錢卻向他們宣洩情緒,並強調前線職員是受法律保障。練官強調,本案是一宗邊緣案件,若情節更嚴重,便不接受這種方式處理,今次亦只是勉強接受控方申請。
涉案的錢曾珙曾在廉署工作19年,離職前為總調查主任,4年前轉任金管局高級經理。
國泰航空本地職工會主席劉玉光表示尊重法庭的判決,指是還事主一個公道,肯定滋事者干犯罪行及得到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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