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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一名無業女子冒充富婆,又訛稱認識商人潘迪生及父親的生意急需資金,詐騙8名包括名店及酒店職員等共120萬元,早前承認17項欺詐及盜竊等罪行,昨在區域法院判監2年4個月。由於被告之前已因類似騙案判監,現正服刑,今次部分刑期與之前同期執行,故服刑時間延長10個月。
曾就讀美國UCLA名校的女被告楊薇薇(見圖)(32歲),早前於區域法院承認15項欺詐、1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1項盜竊罪名,昨面對判刑時一直垂頭。楊於本年初承認08年詐騙一名高級髮廊的「洗頭妹」及其家人逾70萬元,判囚18個月,原定於下月9日刑滿出獄,惟警方調查發現,被告於08年保釋期間,還涉及其他騙案,上月再向楊提出起訴。
暫委法官杜大衛判刑時指,被告在短短10個月時間內詐騙共11名事主,涉款共190多萬元。部分詐騙事件更在她被捕獲准保釋後發生,罪加一等。考慮到被告有心理問題,患有衝動症及適應障礙,事後有悔意,承認行為對事主造成傷害,加上償還事主30多萬元,給予酌量減刑。
辯方求情時稱,被告在獄中接受心理輔導進展理想,明白事件對事主構成傷害,涉款並非她全數得益,她曾將部分金錢交回事主,並已盡力賠償事主損失,而被告家人一直對她不離不棄,望法官輕判。
本案8名受害人分別為名牌服裝店售貨員、高級酒店職員、修甲店東主等。被告於08年4月至11月間假扮「富婆」,出入名店結識眾受害人,並以不同藉口騙財,包括向受害人聲稱要提高父親經營的鐘錶店銷售額、或購買勞力士手錶作為聘用的保證金,及賺取千元佣金等,藉以詐騙受害人付出3,800元至16萬元現金或信用卡貸款。
訛稱父是潘迪生好友
被告相約一名陳姓光碟店女售貨員到四季酒店見面,訛稱自己父親經營鐘錶生意,跟富商潘迪生為好友,需協助潘提高集團旗下迪生鐘錶珠寶的勞力士手錶銷量,好讓迪生集團來年仍可獲勞力士的代理權,故提議陳幫忙代購勞力士手錶,賺取4千至8千元佣金。警方拘捕被告後,起出66隻名錶,但另一些已遭被告轉售,無法起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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