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郭若溪 通訊員 龔婷 深圳報道)記者3日從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深圳市人才認定標準(2011年)》已於本月1日起正式實施。據悉,這是內地首個由地方政府發佈的人才認定標準。
深圳市人才認定標準劃分為傑出人才、領軍人才(包括國家級領軍人才、地方級領軍人才、後備級人才)、高級人才和中初級人才。最高層次的人才是「傑出人才」,其認定標準包括諾貝爾獎獲得者、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得者、兩院院士和美國、日本、德國等20個發達國家「院士」等內容。人才的認定不受國籍、戶籍、地域限制。
據了解,經深圳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認定為傑出人才、領軍人才的,可相應享受住房補貼、子女入學、配偶就業、學術研修、辦理「鴻儒卡」等高層次專業人才配套政策;經認定為高級人才、中初級人才的,可按有關人才住房政策享受相應的住房補貼。
據統計,深圳目前共有24名非中國內地人士被認定為深圳市高層次專業人才,包括美國9人,香港7人,加拿大4人,新加坡和中國台灣各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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