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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郭若溪 通訊員龔婷 深圳報道)廣東將於3月1日起執行新的最低工資標準,漲幅為18.6%,深圳25日宣佈漲幅為20%。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王敏昨日透露,調整後的最低工資將達每月1,320元,高於廣東省其他城市,預計與廣東省新規同步實行。有受訪的港商表示,20%的增幅將會加重企業的負擔,用工成本將會翻倍。
深漲幅不能低於穗
王敏表示,深圳作為一線城市,生活成本原本就比二線城市高,如不大幅提高和普工有密切關聯的最低工資標準,深圳將失去用工競爭力,普工缺口將會更大。「深圳去年的標準是珠三角地區最高的,每月高於廣州20元。今年的標準如果落後於廣州,將會給深圳的普工招工帶來很大的壓力和影響,就業形勢亦會更加嚴峻。為了保持深圳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領先地位,深圳將計劃按20%的幅度來調整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後將達每月1,320元。」王敏說。
王敏透露,為保證年底返鄉的農民工年後願意重回深圳務工,將加緊制定新規,爭取與廣東省同時在3月1日起新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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