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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譚靜雯、曾偉龍) The Icon業主批評發展商及地產代理,在銷售物業過程中涉及詐騙和誤導。消委會表示,如果發展商在物業銷售過程中,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或誤導引致業主損失,該會的消費者訴訟基金,可助經濟有困難的業主申請,再透過民事途徑入稟向發展商追討賠償。
消委會住宅物業消費者問題工作小組召集人何沛謙表示,不論是一手樓或二手樓,發展商絕對有責任向準業主提供準確的資料,如果發展商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或誤導消費者引致損失,消費者有權向發展商追討賠償或責任,若消費者有任何財政困難,消委會可動用訴訟基金協助業主。
建議延長售後保養期
此外,何沛謙表示,目前本港的物業售出後有約6個月的保養期,但他認為部分如樓宇結構、沉降等問題,不會在短時間內浮現。他說,參考外國的例子後,認為發展商應研究是否有需要將6個月保養期延長,為買家提供更佳保障。他說﹕「消費者買電視機、洗衣機等都有一年保養,為何買樓就只有6個月保養期。」
曾助雷曼苦主索償
消費者訴訟基金在1994年成立,為具理據的消費個案提供財政支援以進行法律訴訟或其他形式的幫助,個別消費者或一群消費者均可申請,但涉及的事件須與消費者交易有關,或者涉及重大的公眾利益或不公平,若接獲消費者申請基金,訴訟基金管理委員會會審核申請。
該訴訟基金曾於2009年協助一位購買雷曼產品的女護士入稟區院向花旗銀行索償,當時消委會共收到逾100宗申請動用消費者訴訟基金進行法律行動的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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