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陳寶瑤)「賭王」分產風波峰迴路轉,何鴻燊前日作出的一段靠「貓紙」朗誦的錄影聲明掀起事件的高潮,但被自稱是何鴻燊代表律師高國駿質疑是「受壓下」的聲明。有法律界人士解釋,一段錄影聲明是否具法律效力,最關鍵是當事人發表聲明時,是否出自真實意願,法庭會根據多項原則判斷,例如當事人當時是否清醒、精神狀態是否滿意,甚至聲調或眼神有否異樣,洞悉端倪,不會單憑錄影帶內容判斷。
大律師陸偉雄指出,法庭是否採納一段錄影聲明,會考慮當事人發表聲明時是否出於自願、是否清醒,其精神狀態是否滿意。陸偉雄舉例指,現時無論警方或廉政公署,都會用錄影帶作為證供,但法官會考慮當事人在錄影時有沒有被「威迫利誘」,有時當事人可能被要求「照稿讀」,又或者在錄影前進行預演,都能判斷出當事人的自願性。
不符公司法 違董事責任
不過,法庭最終會否取信,更關鍵是當事人是否願意親自出庭作證,否則起訴一方可能要提出大量證據,證明當事人錄影時的精神狀態有問題,所講的內容並非其本人意願。
至於何鴻燊的入稟狀指控多人違反「董事責任」,不適當地分配Lanceford股份。陸偉雄解釋,「有違董事責任」的意思是指有人破壞董事信託,根據公司法,公司作出任何決定都需要召開大會,尤其涉及股權分配等重要改動,一定要符合章程要求,例如要通知所有董事召開有關會議、要有一定比例的董事列席會議,即使有董事表明不出席亦要表明知悉會議,或授權他人出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