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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家庭教育學院發現,7成學生或將利是錢即時揮霍。圖右起:學院董事葉建源、余榮輝、狄志遠及李昌隆。香港文匯報記者歐陽子瑩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歐陽子瑩)不少學童在農曆新年均會獲得一筆可觀進帳。有調查發現,逾半幼稚園及中、小學生今年獲得1,000至3,000元利是錢,逾半學生會把錢自行處理。家長普遍相信,子女會即時把金錢花費於吃喝玩樂,而非儲蓄或用於學習,但只有極少家長認為這「大花筒」行為不恰當。負責調查的機構建議,家長應藉農曆新年,為子女培養良好理財習慣,學習儲蓄及適當投資。
香港家庭教育學院(IFE)於農曆新年期間,進行了一項「從農曆新年看孩子理財」調查,成功以電話訪問609名幼稚園、小學及中學生家長。調查顯示,56%家長估計,子女今年獲得1,000至3,000元利是錢,也有3.6%家長估計,孩子會進帳3,000至10,000元以上。約4成受訪家長表示,子女會把錢交由他們處理,當中以幼稚園學生佔最多,有93.4%。不過,到了小學及中學,分別60%及86%學生會自行處理金錢。
調查顯示,66.7%家長認為,子女會把利是錢即時花費於玩樂及購物;不足20%選擇儲蓄;極少數會用於學習或捐給有需要的人。雖然子女化身「大花筒」,但72%家長卻認為,子女運用利是錢的方式恰當。香港家庭教育學院主席狄志遠認為,結果反映家長認為利是錢是可以隨意花費的「開心錢」,未有把握機會,把良好的理財觀念灌輸給子女。
家教院倡家長教子女「3S」理財
他表示農曆新年是一個讓子女建立理財習慣的好時機。他建議家長教導子女以「3S」概念理財,即「Spending」、「Saving」及「Sharing」,按需要把錢分配,用作花費、儲蓄及捐給有需要的人。
李昌隆的兒子就讀中四,稱兒子讀幼稚園時,已要求他把利是錢分配用作儲蓄或必需消費。雖然兒子長大了也會投訴,「但日子有功,他知道儲錢不易。現時購物會較謹慎,錯買沒用的東西也會『肉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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