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綜援婦2004年於超市盜竊,將滿載156件貨品的購物手推車推走,在店門外遭當場截獲拘捕。綜援婦為逃避牢獄之災,保釋後一直未再報到,近7年來過著擔驚受怕日子,又不敢離開香港,至本月初才再落網,昨於觀塘法院承認一項盜竊罪,被判罰款3千元。57歲女被告梁愛萱,承認於2004年4月24日在將軍澳新都城中心二期商場的百佳超級廣場,偷竊156件物品,由新鮮豬瘦肉、皮蛋、蝦、美國桶蠔、白蘿蔔等主菜,以至益力多、碗仔翅、雪糕批等小食,味精、雞粉、意粉醬等調味料,洗衣粉、紙巾、女裝內褲等個人日用品,甚至狗糧都有,總值為1699元。
申過期食品還百佳獲批准
控方昨申請將贓物歸還物主百佳,裁判官不禁大表詫異道:「涉案物品已由警方保管逾6年,都已腐壞了吧!」控方表示部分物品不會腐爛,官指不會腐爛也會過期,但最終仍批准申請。案情指,被告當日未有付款,就將整架手推車推出店門,遭2名店員截停,警員到場發現她身上僅得152元,將她拘捕帶署後,給她一份受查人士通知書,但她自此從未返警署報到,直至今年2月9日才落網。
洗心革面做清潔工照顧病妹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當年以綜援維生,生活困苦才犯案,其後又怕坐監而未有報到,7年來過著擔驚受怕、飽受折磨的日子,且她已洗心革面,2006年找得一份清潔工作,靠5千元月薪照顧自己和患病的孿生妹妹。裁判官指被告令案件拖延6年,但考慮她沒有案底,判她罰款3千元,並勸誡她不要再貪心及逃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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