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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瀋陽皇朝萬鑫國際大廈火災現場。 資料圖片
每逢春節,煙花爆竹的「放」與「不放」就成為爭議熱門話題。只不過,先是2009年央視新址一場大火,再到2011年大年初一瀋陽五星級酒店的嚴重火災,令「禁放」的呼聲再次升溫。
各持己見的爭執從來不曾間斷。「禁放」一派強調燃放煙花爆竹的種種弊端,如重大財產損失及人身傷害、空氣污染、噪音干擾、大量的垃圾造成巨大的社會管理成本等,對此表示深惡痛絕。「挺放」一派也有自己的理由:節日期間燃放煙花爆竹是「傳統文化」和「民間習俗」,作為公民個人,有追求快樂喜慶的權利,「不能僅因不安全就禁止」……
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多年來也在「禁」、「放」、「限」之間來回徘徊。內地多個城市在九十年代實施「禁放」,此後應民眾要求又由「禁」改「限」,然而「解禁」不久,種種問題又引發「禁放」呼籲。管理者陷入左右為難的尷尬境地。
兩派民意各有道理,在尊重和延續民俗的同時盡量控制其消極影響,成為考驗管理者智慧和能力的重大課題。
好在也有明理者為政府指點迷津,建議政府借鑒香港、日本等地的成功經驗,在節日期間禁止民眾私自燃放煙花爆竹,由政府統一燃放,舉行盛大的「煙花禮」,既能滿足公眾對節日喜慶感的需求,又能減少不當燃放造成的事故,還能節約資源、減少對環境的污染,可收「一石數鳥」之效。此外也有建議在城市周邊劃出專門的燃放區,都不無可取之處,或許能夠對城市管理者有所啟示。 ■馬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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