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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救助站工作人員近日將送乞討兒童崔世民與親人團聚。 網上圖片
親生父母將年幼的孩子「出租」當乞兒,4年租金4萬,孩子要不到錢就會遭到「老板」的毒打。近日,深圳警方解救出一名乞討兒童,孩子從3歲起就在深圳乞討,然而面對救助,失去童年的孩子已經不想返回家鄉。
日前,記者在救助站見到這名被解救的乞討孩童崔世民。他今年只有8歲,來自河南鹿邑縣。雖然他是一名男孩,卻是女孩子的打扮,穿著一身花衣服,頭髮凌亂。已是第二次來深圳乞討的崔世民說,自己在3歲時就被一個老板從父母身邊帶走,「爸爸是同意的,老板還給了爸爸4萬塊錢。」
終日乞討 不從即遭毒打
來到深圳後,老板就帶著他和其他幾個小孩到處要錢。只要沒有要到錢,老板就會打他。「他拿著棍子,不停地打我屁股,還不讓我吃飯,我不喜歡他。」崔世民說,那日子過得很苦,只要不是下雨天,老板就會把他趕出去要錢,所有要來的錢都須上繳。他稍微反抗,老板就拿棍子打他。說到此時,崔世民用手抹了抹自己的眼睛,不讓眼淚流出來。他跟著老板在深圳度過了4個春節,之後有警察來調查,老板跑得無影無蹤,崔世民隨後被解救出來,送回了河南老家。
親爸來深 花兒乞討收入
今年1月底,崔世民又一次被帶到了深圳。帶他過來的是一名姓趙的男子,崔世民稱他為「爸爸」。崔世民眨著大眼睛說,這次出來也是父母同意的,他的父母說,現在他還沒到入學的年齡,要等到他8歲,才能回家上學。
「爸爸」隨後將崔世民交給了一名叫趙艷麗的女子,讓她帶著崔世民來深圳。崔世民說,他每天能要到100多元,這些錢都會由趙艷麗「姐姐」分配,他能分到30多元,不過都由趙艷麗暫管。前兩天,他親爸爸來深圳看他,趙艷麗就從他的那筆錢中扣除一部分,支付他父親的住宿費。趙艷麗「姐姐」對他很好,他每頓都能吃到肉,而且有時「姐姐」還會帶著他出去玩。「姐姐」也從來不打罵他,而且還會分錢給他。
不到學齡 小乞丐不想回家
「我不想回家,這裡挺好的,到了明年3月我才回家上學。」當被問及想不想父母時,崔世民說,他家裡不富裕,在家裡他也沒什麼伙伴,這裡他還能和「姐姐」在一起,他不想回去。
記者隨後聯繫到了崔世民的「趙爸爸」,趙先生指與孩子是親戚,崔世民不是來深圳乞討,而是來賣藝,崔世民的家長也同意了。不過,趙先生稱崔世民的父母因故不接受採訪。 ■ 《深圳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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