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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法院前天裁定,稅務局須向曾居香港的前財務公司執行董事武井�Z俊樹,退回多繳的「贈予稅」。據估計,按年息4厘計算,他將可取回2,000億日圓(約187億港元),是日本歷來最大筆個人退稅款項,相等於政府1年贈予稅稅收的2倍。
1999年,稅局下令武井�Z俊樹要為其父母給他的一間荷蘭公司股份,繳交1,600億日圓(約150億港元)贈予稅。武井�Z俊樹反駁稱,當時他居於香港,毋須繳付有關稅項。然而稅局認為,他的主要業務仍在日本,留港只屬短暫性質,目的也是為避稅,故堅持要他繳稅。
高等法院前日認為,武井�Z俊樹當年留在香港的時間長過日本,技術上是住在香港,故裁定稅務局無權要他交贈予稅。
武富士執董 被指放高利貸
45歲的武井�Z俊樹是日本武富士公司創辦人之子,曾任公司執行董事。武富士曾是日本最大私人財務公司,2006年因為被裁定要向客戶退還多收利息,大受打擊,去年累積負債多達4,336億日圓(約406億港元),被逼申請破產保護。代表客戶的律師稱,武井�Z俊樹所得的退稅是放高利貸所得,揚言要討回欠款。 ■綜合外電消息/《日本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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