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新世界私人參建的居屋紅灣半島(現稱海濱南岸),於2002年政府宣布停售居屋後轉為私樓,原本受聘包辦樓契的高漢釗律師行失去2,000多宗生意,要求新世界子公司添星發展有限公司賠償1,800多萬元。高院認為私人參建居屋與私樓截然不同,原本的聘約早已失效,昨判律師行敗訴,新世界毋須賠償。
判辭指出,添星與律師樓之間的聘約,純粹建基於紅灣半島是私人參建居屋的基礎,律師樓才會提供「套餐式收費」。法官指出,私人參建居屋與私樓的概念截然不同,隨著整個私人參建居屋政策消失,律師樓的收費模式也會改變,當初的聘約已失效;法官裁定添星乃合法地終止聘約,判其勝訴,兼獲訟費。
政府於2002年宣布停售居屋後,新世界發展主席鄭裕彤曾與當時的政務司司長曾蔭權會面,雙方經多番談判後,新世界於2004年再補地價8.64億元,將紅灣半島轉為私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