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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首近年來多次樓市調控,都可以說是叫好不叫座,調控效果不明顯,給當局帶來極大壓力。專家指出,樓市調控,中央態度堅決,但各地方政府執行像打太極,成了樓市調控最大的阻力。是次出台的「新國八條」中,第一條即提出,「進一步落實地方政府責任」,明確要求在一季度落實年度各地區的價格控制目標,嚴厲程度可謂史無前例。
中國房地產學會副會長、北京大學房地產研究所所長陳國強(見圖)向香港文匯報指出,樓市調控以來,社會各界對政策叫好,但因各地方在執行上大打折扣,導致調控效果大打折扣。陳國強稱,樓市調控,各地方面臨著不同的問題,而地方政府作為直接管理者,顯然應該承擔起首要的責任。
地方資金僅三成落實
此外,中國房地產協會副會長朱中一透露,2010年全國土地出讓收益累計達2.7萬億元。如果按其中30%-40%為淨收益計算,保守估計也有約1萬億元。也就是說,至少有1,000億元的土地出讓淨收益,可以投入保障房建設。但實際上,去年全國在這方面約僅有300億-400億元,這也就意味著不少地方在資金方面落實不到位。
朱中一指,地方政府不應僅在樓市調控中下大決心,還應在保障房建設方面加大投入力度。土地出讓收益,一直被認為是地方財政投入保障房最有力的資金來源。國家要求地方政府必須將土地出讓淨收益的不低於10%,投入保障性住房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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