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今年是國際婦女節100周年,但在香港的性別歧視情況仍然存在。平等機會委員會表示,過去幾年接獲的投訴個案中,涉及懷孕歧視的均佔50%以上,應引起重視。有婦女團體呼籲,應加強對僱主及僱員宣傳,了解《性別歧視條例》。
性騷擾投訴佔30%
平機會高級機構傳訊主任羅寶珠稱,2008-2010年,平機會收到最多的都是關於懷孕歧視的投訴,佔51-53%,其次是關於性騷擾的投訴,約佔30%。她表示,懷孕歧視的個案包括僱主不僱用懷孕婦女,女性僱員產後被調離崗位等多種情況。接到相關投訴之後,平機會會協助投訴女性與公司和解,如果最終無法和解則會提供法律援助起訴。
婦女團體新婦女促進會執行秘書楊愛媚表示,很多向他們求助的婦女都不知道懷孕歧視可以向平機會求助,而是轉向勞工處投訴,另一方面也有僱主不知道自己的做法是違法。因此她認為,作為《性別歧視條例》的唯一執行機構,平機會應加強宣傳。另外,她認為平機會和解的過程時間過長,而且起訴的個案不多,對於僱主威懾力不足。
對於有僱主和僱員不了解《性別歧視條例》,羅寶珠表示感到奇怪,但認同宣傳教育應不斷加強,「教育是細水長流的事情,要不停去做」。
她表示,平機會在防止懷孕歧視的方面已經宣傳開展很久,通過講座、海報、宣傳單、製作電台節目、展覽等方式對《性別歧視條例》進行宣傳,使僱主了解到何種行為可能導致違法,以及女性僱員應如何保護自己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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