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通社9日電 台灣高等法院於3月8日婦女節當天,重判兩名冒警強姦重犯入獄。其中有多次前科,被媒體稱為「播種之狼」的顏永泰因有一罪被判不成立,判13年有期徒刑,同黨盧鵬天14年刑期。
顏永泰自2006年始,多次向單身女行人下手,他於落網後竟辯稱:「我精蟲稀少,又喜歡小孩,才隨機強姦、到處播種」,因此被稱為「播種之狼」。
案情透露,顏永泰多次假借刑警臨檢為由,在光天化日下強拉路上的漂亮女子到暗處性侵,至少有3名女子受害,當中包括未成年少女。顏又曾以討債為名,強迫一名女子注射安非他命,然後與4名同黨將該女子輪姦,此項罪名一度因受害人前後口供有出入而使顏在複審時被判無罪。
高院8日宣判顏永泰其中3項強姦罪名成立,依「強制性交罪」獲刑11.5年,且須接受強制治療;此外,他另有一項控罪因證據不足而不成立,將其原有刑期由20年降為13年,豈料顏男聞判後即得意地說:「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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